落后分子
老宅疑案!
lawluo 发表于 2008-12-04 15:35:35
整个白天的阳光明媚并不能保证这个夜晚也是温度适宜。恰恰相反,有点风,确实,冷!
加了晚班的小何踩着阴冷的月光赶回她租住的地方。步履匆匆。
这是一个很老的居民区。最年轻的房子或许也有十年了。一座座默然呆立,参差不齐,毫无美感。每个夜晚,这些房子里要么灯光昏暗,要么漆黑一片,像在迷雾森林,鬼影重重。它们的主人们似乎也都是目光呆滞,面无表情。偶尔擦肩而过,只觉阴风阵阵,不寒而栗。
她租住的房子位于这个小区的最南面,也是一座老宅。房子的一部分向街道上凸出,像中年男人隆起的肚皮。南面临近一条河道,河水已经臭了,每到深夜总会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,凄美怪异。从公交站台到家里,大概需要6分钟,中间要经过一条狭长的街道,街灯闪烁,树影绰绰。
由于今天加班晚回,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。当然,即使在平时,人也不是很多。何况,对于这个古老的小区来说,有人,或者没人,差别并不是很大。她加快了脚步,六分钟的路程,她觉得仿佛过了六年。终于来到了楼下。
她准备掏出钥匙开门。恩?家里有灯光,怎么会有人呢?一定是小贼!她语气坚定。怎么办?冲上去抓贼?不,她想了想,自己一个弱女子,万一被小贼伤害了怎么办?于是,她按下了门铃,准备把小贼吓跑。
“叮咚——”
“喂,你是谁呀?”这个小贼胆子也太大了,竟然还不仓皇而逃,反而接起了电话。她自己先吓了一跳,暗暗道。
“我,开门!”她大声说道。
“你是谁呀?”里面是一个男人的声音,轻柔但略显苍老。莫不成是个老贼?
“我,靠!”她忍不住说了一句脏话,这一点很有失她大家闺秀的身份,不过她已经顾不上了。“快开门,他奶奶个熊地!”
楼门终于开了,她上楼。楼梯上有好几个应急灯已经坏了,黑影憧憧,她加快了脚步,赶到了四楼。家门已经开了,暗黄色的灯光映出门外,屋里安安静静,没有声响。忽然,一声尖叫,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尖叫。“我要杀了你!”然后是一个男人的笑声,同样地阴森恐怖。
她迅速地进入客厅,推开轻掩地大房间的门。只见一个男人躺在床上,一动不动。她长喘一口粗气:“罗春伟,你怎么又在看电视!”
(未完,待续)
闪开,让我歌唱老六!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10 19:24:22
我:六叔啊,《闪开》真是太好看了,太好看了。感谢您丫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无比的快乐,让俺们幸福得直哼哼。
老六:恩哼。
我:讨厌!恩哼!哈哈哈。欢迎六叔到苏州签名售书。我特想弄一本签名版的,不知怎样可以弄到?
老六:恩,去俺的淘宝店买吧。
我:好。范伟老师说:谢谢啊——!
老六:讨厌。
老六,就是一个你素未谋面,却不会陌生,即使没有深交,却可以发自内心的给予信任的一头具有闪亮人格的中年男人。
闪开,让我歌唱老六!
戏如人生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8 13:51:51
“见坟台心如绞泪湿缟襟,才几日竟与兄界隔阴阳死别生分!思往事渺茫茫不堪烟梦,多少回无边恨苦涩酸辛。原指望芸窗谊转做莲并,却叫兄对关雎好逑空吟;原指望谐琴瑟画眉开镜,谁料我赋柏舟独立河滨。大不该扮男装求学任性;大不该意相投偏遇知音;大不该解珠佩汉皋亲近;更不该,更不该托名九妹暗许终身,到如今害得梁兄一片痴情,尽付与荒阡野陌,凄凄冷冷一孤坟!祝英台怀痛疚恨深沉,红泪断珠独吊影,只落得空怀幽怨度朝昏。悲切切抬泪眼把天来问,为什么不成全相爱朱陈?我与兄虽不能心遂愿称,拜求你、你、你帮世间多情儿女尽结红绳。”
祝英台虽多情无双,却可惜了梁山伯大好青春。梁山伯呀梁山伯,你怎么如此没有自知之明?你一个农村放牛小子,竟想高攀祝员外的美貌千金?爱大了吧?受伤了吧?玩儿完了吧?悲剧虽已注定,却成就了一段千古绝唱。这一段唱把梁祝的悲情展现地淋漓尽致,叫人好不嗟叹。造化弄人,原本就平淡无奇,不必惊天动地,不必惊世骇俗,自古有情人难成眷属,从来痴情种没有下场。
与此相和的,是马兰在《红楼梦》中的“哭灵”唱段:
“大雪严寒棺内冷,哥哥无计与你把体温。一件婚袍薄又薄,我轻轻披在你的身,我的新娘就是你,我手扶灵柩与你来成婚。你有怨你有恨快快对我说,为何要关住自己一个人。你我互相有约定,推门不开你就敲门,今天我敲门喊门都没用,重拍这门板无人应啊。妹妹呀,你可记得,你我曾在此订立生死盟。天下盟誓有多少,此誓此盟最洁净。双手合十对天地,也不枉做一遭人。恨只恨,盟誓千钧,生死两分,茫茫大地太不公平。万般罪孽都可不问,偏对你我毫不留情。潇湘魂断,至情何寻,呼天抢地凭谁是问?林黛玉呀,妹妹此去,黑夜沉沉,孤身一人,沿途小心。莫再流泪,莫再 伤心。你走了也罢,如此红尘。”
一样是生离死别,一样是婉转凄美,却多了一腔哀怨,满腹无奈。黄梅戏《红楼梦》此段唱词明白易懂,比起京剧《梁祝》唱词的古典华丽来,更加凌厉有劲,直指世道人心。回头一想,宝黛二人,纵是青梅竹马,又能如何?还不是阴阳两隔,生死离分。死了的,荒土一堆草没了,活着的,青灯古卷度残生。如此红尘,骂也无用,气也无用。聚聚合合,左不过一拍两散,早早晚晚的事儿。哎!早知今日事,何必当初来,倒不如趁早出家做了和尚,赤条条来去无牵挂,好多着呢。宝玉啊宝玉,你哪儿有我想得开呀!
我的五一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3 11:56:05
应该说,从去年开始,我就应该郑重其事地过这个节了,因为我已经基本算是光荣的劳动人民了。可是,我从二十岁以后基本上对过节就不感兴趣了。作为一个中国人,最大的节日莫过于春节了,但是在我的印象里,一提到春节,我眼前立刻闪现的绝不是合家团聚的其乐融融,而是可怕的春运,是拥挤的人群,是等着买火车票的长长的队伍,是颠簸困顿,漫长的旅程。这些讨厌却令人记忆深刻的印象完全遮盖了过年的愉悦和幸福。元宵节不用提,和春节一样。我已经有两年是在火车上渡过这个据说是专门为团圆而设的节日了。遥想前年元宵,我独自坐在拥挤的火车中,望着窗外腾空而起的稀稀拉拉的焰火,不由得感慨万千,想起了一首著名的唐诗:正月里来正月正,我请小妹看花灯,花灯是假的,妹子是真情!妹子妹子依呼呀呼嘿!
接下来再数就更等而下之了,像什么情人节、愚人节、劳动节、建军建党建国节似乎跟我的关系都不大。干脆点说吧,过不过节,现在我不会太在意了。我现在连生日都不过了,何况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。今天,学校就剩我和有爱了。本来想出去看看爱国青年如何抵制家乐福,后来觉得看这种玩意儿还不如看毛片,就没去。后来决定逛书店,先后去了蓝色书屋和文化市场。蓝色书屋在本地算是比较好的一家书店,主要销售学术方面的书籍,面积不大,但布局很典雅,环境也很安静,是爱书人的一个好去处。唯一不好的一点是不论你什么时候去,总是放一支背景音乐,听着挺腻味的。我去蓝色书屋却不是为了买书,主要是看一下有什么新书,然后记下来,回来上网购买。这样的好处是既满足了逛书店的精神享受,又节省了买书的成本。多好的事儿啊。在文化市场的感觉就明显不一样,果然是市场。在这里,买书跟买大白菜没有多大区别。乱哄哄的,与蓝色书屋不可同日而语。不过这回有一个很大的发现:那就是苏州也卖盗版书(人家叫翻版)!赫!赫!原来还说苏州文化冰清玉洁呢。不过还是没有武汉便宜,只打四折,武汉打两折。让我再一次高声赞美那可爱的武汉吧:你真是学生的天堂啊!买了一本《古希腊神话与传说》,成天跟理论干,一点意思没有,学一点常识。
下午,丁丁说代表何仙姑和冯姑娘向我问好,还不怀好意地说:“我们吃了很多好吃的。”切,爱吃啥吃啥去,我才不馋呢。我就知道水煮挂面煎鸡蛋,泡方便面煎鸡蛋,蒸馒头煎鸡蛋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。晚上实在扛不住了,有爱说后庄有一家福建酸菜鱼还不错,于是就去了。酸菜鱼果然不错,我连干两碗米饭。就是吃饭的环境不容乐观。坐在我对面的三个彪形大汉,长得都和郭德纲似的,圆脑袋,剃个板寸,其中一个吃到兴致浓处,把T恤衫向上一卷,露出一背的纹身,恶狠狠一条青龙。哇塞,这就是传说中的黑社会呀,让我好生羡慕。写于五一,完成于五二。
特别鸣谢丁丁她们家的粽子、面包、火腿、藕饼、鸭腿
有品位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3 00:32:18
昨天,有色、有钱和我决定徒步巡街。
事实上是有钱要去置办衣服,让我们两个给他做参谋。如你所知,有色平日除了看模特比赛之外,就是研究世界名牌服装,所以特别精于此道。我则除了睡觉之外,就是有选择性地看牛博,所以对此一窍不通。但是我依然决定同去、同去。这主要是为了去开开眼界。你知道作为一个穷人,一个很有才的穷人,看到金鹰、美罗里面标价为8000元一套的媳妇西服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吗?他会长吸一口气,然后愤愤地说一声:“靠,真他妈的贵!”
实际上,我对逛服装店很没有兴趣,尤其是象鹰、罗这样的商店,所以到现在对于服装一点品位都没有。当然,这也跟我自己的一个极其没出息的想法有很大关系:我一直认为,没有百八十万的就去那里,纯属找自卑。
但是,这次是陪有钱一起去。他为什么叫有钱?有钱呗!
当然,为了表明我们也并不是很没钱,我们偶尔也会装作欣赏的样子,摸摸该服装的布料,然后表示很懂行的意思,点头赞赏道:“不错!不错!”有时候还会冒出几个英文单词来,显得特他娘的靠谱儿。有色还会不断地说出该品牌的原产地,属于什么档次,老板是何许人。我和他站在一起,一会儿觉得很自卑,一会儿觉得很强大。很自卑不用说,你看人家有色这知识,谁说读书无用,书到用时方恨少。因此,我也暗暗下定决心,一定要多看《装男人》这样有品位的杂志。其实,类似的决心以前也下过,比如从前看到何仙姑对于星座和血型的极深造诣,我立马五体投地,决心成为一代算命大师,但是后来一看那么多鬼打鬼的玩意儿,又立马恢复为无神论者。但是这次不一样了,我一定要看,允许你装有品位的男人,难道就不允许我装吗?切!我觉得很强大的原因是:有有色这样懂行的人在旁边站着,别人就不会注意我这样外行的人,并且借他的光,我也可以显得特别有品位,所谓物以类聚嘛。
我们从早上9点出发,转到下午4点回来,脚都走断了。收获当然是有的。有钱在金鹰买了一件衬衫,在美罗买了一条裤子,克去白银数十两,看得我眼晕。从美罗出来之后,我的品位果然有所提高,再看其他店里的衣服,什么真维斯、美邦,那简直就不能看了。不记得哪位高人说过一句很有品位的话,他说,所谓有品位,就是装逼犯。我不知道对不对。但我觉得我装了一天,确实挺累的。所以,后来回来的路上,我们经过一家家的外贸店时,我顿时找到了心旷神怡的感觉。最后,我在十全街一家店里克去150块买了一件杰克琼斯的衬衫,但这个结果,使我一天的成就感烟消云散。回来上淘宝一看,一模一样的货,才卖78块,你大爷的!
还有一件事特别值得一提,就是一品香的卤鸡腿特好吃,我很喜欢。
不讲理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3 00:31:23
有一次上课,讲《婚姻法》,我开玩笑说,咱们中国女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,一言以蔽之就是:不讲理。当然,这话是很有问题的,应该联系当时的语境去理解。其时,正讲到夫妻财产问题。我说,在国外,许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要做一个财产公证,你的是你的,我的是我的,省得以后闹不清楚,徒增麻烦。但是在中国,你试试看,看她掐不死你?咱们的女同胞信奉的是:结婚之后,我的是我的,你的还是我的!这可不就是不讲理嘛。
我举这个例子,主要是为了烘托课堂气氛,绝无丑化女性的意思,事实上也起到了这个作用,很多女学生对我的看法也深表认同。我前面说,这个例子是有问题的,因为我用的是全称概念。如果我说咱们中国的很多女人是不讲道理的,这话就很正确,但这等于是一句废话,一点都不好玩儿。这说明我在上课的时候也是不讲理的。所以,据此你也可以说,咱们中国的男人是不讲理的,这话同样问题很大,因为我不能代表所有的中国男人。但至少这样就扯平了。这同时也说明,讲道理其实是一件顶枯燥、顶没意思的事情,轻一点说,你连说都不会话了;重一点说,容易导致血光之灾。比如南京的陆女士。因为丈夫在外面有情人,陆女士便与丈夫谈判——谈判也是讲道理——要求丈夫允许自己在外找情夫,遭到丈夫拒绝。于是陆女士操起大剪刀,割破了自己的左手腕。(《现代快报》4月21日)
讲道理是对的,男女平等也没有错,但希望通过谈判来要求这样的平等待遇,未免有些荒唐。丈夫养情人自然有错,但想以此要求要挟他答应你也可以在外面找情夫,又是何等的糊涂。这种事从来只有在暗地里做的,怎可以在桌面上谈呢?《红楼梦》里王熙凤是第一个醋坛子,对贾琏的行动看得死紧。贾琏也曾争取过“平等待遇”。他跟“多姑娘儿”鬼混,留了一撮头发,被平儿发现,受不过挤兑,遂发下狠话:“你不用怕他!等我性子上来,把这醋罐子打个稀烂,他才认的我呢?他防我象防贼的似的,只许他和男人说话,不许我和女人说话。我和女人说话,略近些,他就疑惑,他不论小叔子、侄子、大的、小的,说说笑笑,就都使得了。以后我也不许他见人!”说归说,日子照过,他在外面包情人,养孪童,从来都是蛮着王熙凤的,又何曾见他跟谁谈判过呢?
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在私下里做这些事儿就是对的,当然不对。而是说,有些事情老讲道理是行不通的,比如男女谈恋爱,两口子过日子,该混的时候也得混,该泼的时候就得泼。《红楼梦》里,头一个讲道理的是薛宝钗,头一个不讲道理的是林黛玉。林妹妹混不讲理,胡搅蛮缠,却十分有情调;宝姐姐知书达理,一本正经,就好像我国外交部女发言人一样,凛然不可侵犯。但是,多数读者喜欢林妹妹而不喜欢宝姐姐,这并不是毫无道理的。 陆女士貌似讲道理的行为,看起来一点腔调也没有,所以民警叔叔严肃地批评了他们夫妻俩。比起她来我到更喜欢那种一听丈夫外面有人,就撕破脸皮,撒泼闹事儿的女人,比如胡紫薇女士,此谓有真性情。
有时候,不讲理是很可爱的,尤其是女人。
但注意,我说的不讲理,适用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行为:
1、拿百元大钞买一块一的商品,企图找光某个超市的所有零钱,让人家开不了张。
2、故意将某个超市里的冰冻食品装满一推车,哪里温度高扔到哪里,然后扬长而去。
3、堵在某个超市门口,高喊莫名其妙的口号,自己都搞不清楚瞎逼激动些什么,同时指责其他来该超市购物的顾客为汉奸、卖国贼。
等等。
寻找一个闪亮的人格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3 00:29:26
我不止一次的告诫自己,要善于发现美,要善于发现美,结果屡屡以失败告终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家孙师就做的十分好,她老人家总能在别人身上发现闪光的地方。有一次,我们师徒几个一起吃饭,席间闲聊,说起一个测试题。题中有五个人,分别代表金钱、事业、爱情、性欲、生活,让测试者根据故事情节,凭第一印象将这五个人进行排序。席间,每个人排的顺序都差不多。后来有爱说有色排的不一样,他把代表sex的那个人排第一,果然很色。结果,孙师说了一句话,让我们很佩服。她说:“那说明人家孩子实诚。”多么洞明的话啊,不像我们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,明明把sex放在第一位,表面上还非要把它排在最后。
念大学时,有一师妹,一天到晚在跟前晃,我就没看出她有多好看,倒是觉得有点小胖。后来毕了业,跟一同学聊天,说到其人,那家伙一脸色相,哈喇子直流,连说几句:美女啊,美女啊,美女啊!我这才开始注意她。前年,师妹来苏州,我去接她,一下火车,我立马惊为天人。后来我仔细分析其中的原因,为什么在武汉的时候,这么个大美女,自己没有发现,而在苏州却大为惊艳呢?其中的原因说出来,肯定会得罪一片人。But我豁出去了。你要知道,武汉是美人窝子。夏天去江汉路,任你马王爷六只眼,管叫你顾东不顾西。但是在苏州就差点了,在观前街能看到武汉那样标致的美人,几乎可以跟买彩票中奖的概率相等同。这种心理的落差急遽膨胀,导致我口无遮拦,说了几句唐突的话,惹得师妹到现在对我爱理不理。这他妈能怪我吗?
当然,正如六叔所言:“作为一个男人,一个中年男人,谈到某个女人的第一句话:是美女吗?他们应该被叉出去!中年男人应该关注的是这个女人是否具备闪亮的人格,而不是皮囊。”(转引自孟八)六叔的话不知让多少姑娘们感动的心似潮涌,泪如奶下。同时也让我幡然悔悟,扪心自问:作为一个青年男人,我是不是也太过于关注惊艳的皮囊,而忘了去发现闪亮的人格?结论是:是的。所以我再一次地提醒自己:要善于发现美,不仅是外在的美,还要善于发现闪亮的人格。只有那潜藏于内的闪亮人格才能够恒久远,永流传,而那裸露于外的皮囊常常是昙花一现就人老珠黄了,即如那末代名媛章含之者当属少见,小子福薄,不敢奢望。
那天,朱老师扫听我情感问题,我赧然一笑,说:不急。他说,“急什么,好姑娘有的事。”我才说我不急, 还用您劝?作为一个积极向上,年轻有为的青年,我当然要花一点时间去发现一个闪亮的人格。才对嘛。
能坚守多久,我也不知道
lawluo 发表于 2008-05-03 00:24:08
小费的博客里有我的链接,标签是“桀骜的才子,棱角不知磨平否?”我也明白她的意思。她或许记着的还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大师兄。七年前,我可以在与辅导员的第一次见面会上大谈李敖的性观念,并由此而获得辅导员“有思想”的评语;六年前,我可以因为要把杂志改名为《自由评论》,与院党委书记对坐,大谈言论自由,乃至于推迟一年入党;五年前我还可以因为杂志的转交,在诗香苑和小费面对面高谈阔论,以至于小费形容我像一个“剑客”。
一个人到底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才可以不再坚持年轻时的美丽信仰?才能把桀骜的棱角磨平?我也不知道。
十年前,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无冕之王,为不幸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鸣些不平,为这个道德日益沦丧,世风不断败坏的国家贡献点力量。五年前,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大法官,秉持正义之剑斩除邪恶,为这个国家守住最后的底线。可是现在,我只想找一份安定体面的工作,让日渐老去的父母歇一歇。谁的心不曾柔软?谁不是被这狗日的社会一步步削去锋芒,沦为芸芸众生中的张某李某王某?
老银来苏州,说起日本人,义愤填膺,恨不能踏平东京;老姜游拙政园,看到一群日本游客,避而远之。可是我对学生讲,虽然我也恨日本人,但只要中日两国的地理位置不变,和平才是永久的,所以试着学会宽容,不要老把仇恨记在心中。十年前我不是这样啊。那时,提到日本人,我也是咬牙切齿啊。
十年前,如果谁说毛主席的坏话,我也会跟他着急。谁讲到毛主席的伟大事迹,我也会心似潮涌,泪如雨下啊。可是现在?历史是多么会捉弄人,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推翻了一个神话,我用整个青春期明白了一个道理:有时候的历史不是人民写的。
从一个左愤成为一个右愤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?我不知道。
我热爱中国的古典字画,喜欢听京剧,但却生生地认为西方的民主和法治才是美好的。我希望我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,民主的社会。在这样的国度,你不会因为没有身份证而被活活打死;你不会因为报道真相而横遭牢狱之灾;你不会看到政府失信,民权不伸,你可以自由的选择你信赖的领导人,你甚至可以拒绝和领导人的握手,站街对骂。“哪里有自由,哪里就是我的祖国”,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明白了它的深刻内涵。
如果说我还有什么坚守的,恐怕就是这些了。可是,它能坚持多久,我也不知道。或许十年前,我会慷慨陈词,并会为之奋斗,但是现在我却只想做一个历史的旁观者,艰难地等待。如你所知,我现在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罗某罢了。
